2023年5月25日下午4:30在三号教学楼五楼阶梯教室召开,道路桥梁工程系党总支展开民族政策宣传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学习,会议由党总支组织委员韩青松领学。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分为总则、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社会协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70条。是我区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足彩胜负14场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足彩胜负14场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我们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的殷切希望;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条例全面系统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要求,广泛发扬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对于促进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会上强调,全体教师要加强落实和实施,同时还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基础性保障,在法律上形成了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完整的体例。以便于更好的落实本条例的实施,更好的促进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团结等建设上提升和交融。希望各位学生在校园里,要深入贯彻群众路线,不仅要团结好每一位同学,更要用自己的行动和行为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争取使每个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让大家能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的团结在一起,为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与会老师和同学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对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立志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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