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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学生上课出勤考核办法 | ||||||||||||||||||
2016-08-17 12:59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上课出勤(理论课,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考核办法。 一、学生上课出勤考勤的责任人为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考核责任人每节课必须严格按规定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学生上课出勤统计表》并在上面签字,不得弄虚作假。 二、学生到课率达不到85%时,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各系主任反馈相关信息,各系与相关处室要认真调研,研究解决办法。 三、学生上课耽误10分钟按缺课处理。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教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任课教师批准。 四、对学生出勤情况,各系应以班级为单位每周统计一次,每月底将统计结果交教务处。 五、教务处每月初将学生出勤超课时情况反馈给学生处,学生处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处理。 六、每学期末结业考试前,各系对各班级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向教务处提交缺课时数达该课程学期总时数的20%的不准参加考试学生的名单。 七、每学期末结业考试前,任课教师对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向所在系提交无故不完成作业或实习报告25%不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经系确认后,与上款所述名单一同交教务处。 八、教务处在结业考试前,公布不准参加考试、重修、留级的学生名单和科目。 九、学生对出勤考核有异议者,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由系进行复查。
附件1:学生出勤管理流程图 附件2:学生上课考勤统计表 附件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出勤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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