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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室安全管理制度 |
2016-05-27 15:20 |
一、形体室随手关门窗,做到防灰尘、防蚊蝇、防雨水。 二、禁止携带尖锐物、颗粒物、化学药水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形体室,防止意外伤害事件发生。 三、禁止随意挪动舞蹈把杆,防止砸伤,碰碎镜面。 四、禁止在形体室吸烟、燃点蚊香、蜡烛,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形体室吐唾沫、吐痰和扔脏物,携带任何食品、饮料。 六、禁止脏手和脚在镜墙和墙壁上触摸,禁止在形体室乱写滥画。 七、禁止碰撞和倚靠壁镜,防止玻璃破碎伤人。 八、禁止在形体室内嬉戏和追逐打闹,防止摔伤和碰伤。 九、禁止在形体室接大功率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十、听从老师指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一、老师必须按时填写形体室使用记录。 十二、任课老师不得私自把钥匙转借他人或者学生,否则,因此造成的财产破损、丢失责任自负。 十三、学生及其他部门如需使用化妆室要先到系实训课办公室借用手续,并且有指导老师在场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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