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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与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合作试办会计学、旅游管理本科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国家计划) | ||||||||||||||||||||
2017-06-05 09:07 | ||||||||||||||||||||
一、招生科类和分专业计划 职业本科招生专业(报考代码L57)
二、学籍管理: 前三年学生高职(专科)阶段的学籍由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管理,学生完成前3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后两年学生本科学习阶段的学籍由赤峰学院管理,学生完成后2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由赤峰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三、办学地点:前三年在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后两年在赤峰学院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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