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网相关栏目实行处室对口管理,各负其责。
二、信息的审核及发布
1、新闻栏发布的信息:
以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在网站发布信息,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再进行发布;各处室发布的网络信息,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后,以处室名义在相应栏目中发布。
2、其他栏目发布信息:
各处室在本处室对口栏目发布信息,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后发布;在非本处室对口栏目发布信息,需经对口处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再发布。
3、信息发布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记录登记表》经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信息发布审核记录登记表》见附件)
三、信息的发布登记、保存
1、各处室发布信息时,必须进行信息发布登记。
2、通过校办主任审核在网站发布信息时,应准备好拟发布的信息材料,文责自负。拟发布的信息文字材料应经计算机文字处理,其他信息资源应提供相应素材。
3、网管中心对校园网信息备份保存6个月以上,重要内容各处室另行备份。
四、信息的清除
1、各处室应及时更新网页信息,清除过时内容,保证校园网内容能紧跟形势、与时俱进。
2、处室负责人要履行监督、审查的职责,加强对有害信息监控,发现错误言论、不良信息要保留原始数据、记录现场情况,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做出处理后,再删除。
3、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可以检查用户在校园网账户下的所有信息,如认为情况异常,应保留原始数据,并停止该用户账户,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做出处理。
五、信息的备份
1、各部门信息人员在信息采编、发布完成后,应该对生成的用于信息加载的数据文件在本机进行备份。
2、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对校园网站信息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以防网站损坏,信息丢失。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