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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彩胜负14场迎接教育厅开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2015-03-26 10:54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足彩胜负14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资助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足彩胜负14场:教育事业和谐稳定、科学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足彩胜负14场开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5〕5号)(见附件)文件精神,为努力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迎接检查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尚庆华

副组长:祁 山 张子波 王建军 郑广军

成 员:姚利军 刘国栋 刘 永 丁怡颖 祖国海 王汉杰 侴金贵 张恩瑞王淑新 包福利 朱小辉王晓军崔海虎 潘志勇 王卫蛟 吕建强

二、具体要求

1、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2、各相关单位在2015年4月1日前根据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情况分别交学生处(附件2和附件3)和就业处(附件4)。

3、各相关单位于2015年4月3日前完成支撑材料的汇总分别送交学生处和就业处审验。

4、2015年4月7日前学生处和就业处将汇报材料、自评材料邮自治区教育厅评审。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足彩胜负14场开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附件2: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自查自评任务分解表

附件3:资助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自查自评任务分解表

附件4: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自查自评任务分解表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足彩胜负14场开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资助管理(以下简称“三项工作”)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和谐稳定、科学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足彩胜负14场对2012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及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估情况的通报(内教学工函〔2013〕16号)和自治区高校工委《足彩胜负14场做好2014年度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2014年度 “三项工作”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不包括民办高校)。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促进足彩胜负14场: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健全责任体系,着力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大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工作持续加强、成效不断向好的新常态。在实施过程中坚持重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突出实际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检查评估坚持以下原则:

(一)学校自评和教育厅抽查评估相结合。学校自评为基础,教育厅抽查评估相配合,进一步完善学校“三项工作”质量评价和保障机制;

(二)全面了解和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三项工作”的全面情况,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三)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三项工作”状态做出判断,又要为学校的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思路与意见;

(四)坚持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教育厅对各高校“三项工作”的检查评估以日常工作监控为依据,做到有理有据,各高校要对自身工作客观评价。

三、考核评估内容、方式及时间

(一)检查评估内容: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有关内容及评分标准为依据(见附件)。

(二)检查评估方式:1.学校自评。学校要组织有关部门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三项工作”检查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认真回顾总结学校两年来“三项工作”的成绩、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三项工作”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制作ppt演示文稿,并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3000字);2.教育厅认真审阅各学校报送的材料,仔细梳理各高校两年以来“三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认真评议。在此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部分高校进行实地检查;3.检查评估结果的构成分成二个部分,分别为:高校自评结果占70%(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其中全校大会民主评议分不低于40%,民主评议调查问卷由学校自行制定)、教育厅评价占30%。学校自评分和教育厅评价分两项分值合成后交高校工委组织部,纳入高校工委对2014年度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

(三)检查评估时间:从201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普通高等学校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自查、自评材料(ppt演示和总结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liminhui0419@126.com。

联系人:李敏慧,电话:0471-2857031,15248018126。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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