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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合作2017年专升本学生

发布时间:2017-05-19 10:10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合作2017年专升本学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足彩胜负14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专科(高职)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选拔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及适用范围

1.选拔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为原则开展专升本学生选拔工作。

2.适用范围:

足彩胜负14场:在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五年高职)2017届毕业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在籍应届专科毕业学生,经过在校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已学完前五个学期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必修课平均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注重自学能力培养,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预期能按时毕业。

(二)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品行评定优良;在校期间无作弊行为,未受过处分。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继续学习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所就读学校参加专升本选拔。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直接选拔。

(四)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学生控制在各专业人数的15%以内(五年高职9%),录取比例控制在各专业人数的5%以内(五年高职3%)。

三、选拔程序

(一)各系推荐

1.学生本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

2.由各系进行审核,负责被推荐学生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成绩审核,并在推荐表中相关栏目签署意见。经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报送招生工作处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工作处将汇总表(见附件2)正式报送到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招生办公室;

4.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招生办公室复审,教务处组织学生考试。

(二)组织考试

报考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专升本的学生须参加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三门。

1.普文类: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文科综合(时事政治、语文);

2.普理类: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理科综合(基础物理、数学);

(三)录取并确定名额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将依据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取名单将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具体录取名额以签订的专升本选拔协议名额为准。

四、工作日程表

(一)5月20日—5月24日:学生本人申请。

(二)5月25日:学生所在系审核、推荐报送招生工作处。

(三)5月25日—5月27日: 学院招生工作处复核学生材料并报送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三)5月28日—5月29日: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对报送材料汇总、审核,确定参加选拔考试人员名单。

(四)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随时关注学院官网)。

五、学习与毕业

(一)经选拔录取的学生进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民办独立学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习期限为两年,待遇与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本科生相同。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读学分达到本科标准后准予毕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读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学位授予条件授予。

(三)升入本科的学生从升入本科的学年开始,按所编入的本科专业本年度新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学费标准:9500元/年)。

(四)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一律不予减免。

六、其它

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专升本升学资格。

咨询电话:0476-8823916 8823857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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